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06日    作者:马院宣     编辑:周东虎     审核:邓平安     点击:[]

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提升学校会议管理规范性和实效性,确保会议决策事项有效落实促进工作信息的可追溯性和可查性,现就加强会议记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记录适用范围

1.学校党委全委会会议、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

2.校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类专题会议,学校各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专门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重要会议;

3.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议事决策会议;

4.其他需要过程性记录的会议。

二、会议记录要求

1.规范记录内容:会议记录要完整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会议名称、会议议程、决议事项、讨论过程、决策结果等内容,要做到字迹工整,不得随意删减或歪曲内容,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和全面。

2.明确记录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各类会议记录工作记录人应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完成。

3.加强存档管理:会议记录应统一归档,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步保存,重要会议记录需提交学校档案馆存档,便于后续调取和查。

三、其他事项

1.学校将定期开展会议记录专项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门(单位)限期整改。

2.涉及保密内容的会议记录,按学校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确保会议记录工作规范有序。

特此通知。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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